邯郸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22 09:10:21 浏览次数:563次
邯郸市人民政府 (通知)
[2007]64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批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确定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73项),现予公布。
邯郸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多彩的具有邯郸地域特色的文化遗产。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于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文化产业,促进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公布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涵盖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竟技、民间美术、民间传统手工技艺、民俗、传统医药等十大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05]2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特别要重视对传承人的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O O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