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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发布时间:2024-03-22 10:25:07    浏览次数:43次

    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冀文社字〔2010〕24号

    各设区市文化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机制,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05]26号)精神及《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冀文社字[2009]65号),省文化厅印发了《关于推荐第二批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冀文社字[2009]38号)。经各地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及复审等程序,最后省文化厅确定耿村民间故事讲述者张才才等147人(实为146人,其中有1人为两个项目传承人)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载体。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布,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邯郸市入选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共12人)